申請許可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申請勞務派遣行政許可需提交的材料
(一)擬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申請勞務派遣行政許可需提交的材料
1.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附件1) 。
2.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已取得營業執照的申請人,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加蓋了申請單位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申請人,應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原件及其復印件。
3.公司章程:已取得營業執照的申請人,提交原件及加蓋了申請單位印章的復印件;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申請人,提交全體股東簽字的原件及復印件。
4.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已取得營業執照,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200萬元且經營一年以上的申請單位,應提交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或對申請單位上一年度財務情況進行審計后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已取得營業執照注冊資本少于人民幣200萬元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申請單位,應提交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5.經營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申請單位的辦公用房如果是自有房產,應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加蓋了申請單位印章的房產證復印件;申請單位的辦分用房如果是有償租賃的,應提供租賃協議的原件及加蓋了申請單位印章的租賃協議復印件。
6.辦公設施設備清單:應具備計算機、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存放勞務派遣檔案資料的櫥柜等辦公設施設備。“辦公設施設備清單”應加蓋申請單位的印章或全體股東簽字。
7.信息管理系統清單:信息管理系統應具有勞務派遣人員勞動用工備案、勞動報酬管理、社會保險繳納等信息。“信息管理系統清單”應加蓋申請單位的印章或全體股東簽字。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已取得營業執照的申請人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定代表人證書》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申請人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9.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應當有勞務派遣人員的招聘及錄用條件、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金等方面的規定)、勞動報酬(應當有“勞務派遣人員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的規定,并有工資支付時間和支付形式、無工作期間待遇等方面的規定)、社會保險(應當有依法按時、足額“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五種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事故處理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等方面的規定)、工作時間(應當有工時制度及加班工資支付等方面的規定)、休息休假(應當有帶薪年休假及其他法定假期的休假及相關待遇等方面的規定)、勞動紀律(應當有員工行為規范、違紀行為的界定與處理等方面的規定)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
10.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應當具備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派遣期限、崗位和人員數量;勞動報酬(用工單位應當保障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職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社會保險費、勞務派遣服務費以及支付方式;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治;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違約責任。
(二)勞務派遣單位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需提交的材料
勞務派遣單位子公司申請行政許需提交上述第一款規定的材料;《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施行前,已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子公司,還需提交上述第二款規定的材料備查。
(三)勞務派遣單位分公司申請備案需提交的材料
勞務派遣單位設立的分公司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備案時,除提交上述第一款5、6、7、9、10項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總公司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2.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3.勞務派遣單位分支機構備案申請書;
4.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總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5.總公司委托分公司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委托書等證明材料。
(四)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年度核驗需提交的材料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許可機關申請對《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進行年度核驗。勞務派遣單位設立的子公司應當向辦理許可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備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
年度核驗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勞務派遣單位基本情況表;
2、本單位上年度經營情況的報告;
3、勞務派遣單位設立子公司、分公司基本情況表;
4、用工單位情況統計表;
5、勞務派遣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表;
6、本單位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7、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
8、本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用工單位支付工資、社保費等財務資料;
9、本單位勞務派遣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等相關材料;
以上資料1至5需提供原件和電子件;如果勞務派遣單位職工過多不方便全部打印,資料5可以僅報送第一頁和最后一頁(含合計數)紙質件,電子件則需報全;資料6至7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許可機關核對與復印件一致后返還勞務派遣單位;資料8至9到單位檢查時,由單位提供并現場獲取。
勞務派遣單位向許可機關提交的材料中應當包含設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經營情況及相關資料。勞務派遣單位設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應當同時向辦理許可或者備案手續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年檢資料。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辦理程序和期限 管理部門(市勞動關系處,行政審批處)
(一)申請。由申請人提出行政許可的申請,并提交法定的相關材料。
。ǘ┊攬鰧彶。當場審查時,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申請人可以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依法作出受理行政許可的決定。
。ㄈ┦芾。許可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ㄋ模┖瞬。許可機關決定受理申請的,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許可機關應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ㄎ澹Q定。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ㄖI證。許可機關應當自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辦理時限 即時受理。自受理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南昌公司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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